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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将别人撞伤,自己也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如果更改了新条例公司还要担多少责任赔多少?

劳动纠纷 2018-08-24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上下班途中遭受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只有两种情形:
    1、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2、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二)项规定,视同工伤。职工上班路上被其他人行人碰撞导致受伤,显然不属于这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属于工伤: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2、请作坊申请工伤认定,如期拒绝,可以自己去申请,期限为一年;  
    3、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5、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伤残补助金和伤残精贴。

  • 1、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2、上下班途中非交通事故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列情形应认定工伤:()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工作原受事故伤害;
    (二)工作间前工作场所内事与工作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
    (三)工作间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
    (五)工外期间由于工作原受伤害或者发事故落明;
    (六)班途受非本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律、行政规规定应认定工伤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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