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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时遇到了一个人,但是保险公司支付了90%的医疗费用,剩下的10%由谁来承担。

保险纠纷 2019-12-31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 关于撞到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方面由肇事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范围内理赔。交强险12万,商业保险的赔偿要看购买保险的险种及投保范围。
    其他部分有肇事司机赔偿。 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未成年子女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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