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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办的个体营业执照,沒有去税务变更,能去税收开免税证明吗?

工商事务 2019-12-31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军官证或回乡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租金发票土地使用证明\房屋销售合同);
    5、公司章程;
    6、公章、法人章;
  • 营业执照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办理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名称。

    2,提供股东、法人和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3,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

    4,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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