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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甲方将继续使用乙方,但不续签合同,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12-30 2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法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宅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目的是确保物业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美化环境,是物业内所有业主每天都能享受到的服务。
    其内容和要求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按时按质提供这些服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和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同时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可以请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可以通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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