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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方提供了修改伪造的医疗档案供医学鉴定,该负什么责任?

公司企业 2019-12-30 1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学鉴定(Medical identification),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
    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 从鉴定的主体上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集体合议鉴定制,而法医鉴定属于个人负责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3条第
    (五)项规定,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从鉴定程序上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严格按照《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因程序违法而不被法院采信。而法医机构对医疗纠纷的过错和因果关系的鉴定并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 人身伤害等级或伤残等级签定,是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依法定程序、法定标准而进行,对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定程序中没有要求相对方必须到场(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对方当事人到场的),不到场不影响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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