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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父母想送给儿子。 儿媳可以分家吗?

离婚 2020-01-02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二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3、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 以房屋买卖合同欺诈为例,由于欺诈的行为而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欺诈人应承担如下民事后果:
    1、返还财产。
    3、继续履行。
    4、支付违约金。
    5、没收财产。
    合同的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受社会道德谴责的行为。它不仅使被欺诈方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且破坏了当事人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程序的正常进行,扰乱了社会的稳定。
  • 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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