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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员工二胎不可以领取生育险吗?男员工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占比一样么?广州市地区

保险纠纷 2019-12-31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时的本人缴费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按说是应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是这笔钱是先发给公司的,公司在发给我们。可是公司并没有按照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支付。
  •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女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做出了规定,即“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按照生育女职工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百分之百报销。
      从加强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的发展方面看,应尽量减轻企业负担,提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因此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一步到位,生育女职工有关证明直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但目前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水平有限,人员力量不足,尚不具备直接向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的条件,因此作为过渡办法,可以由企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再分别按标准发给生育女职工本人。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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