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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骑车摔伤在私人医院拍了磁共振医生说没事是肩周炎,过一周不见好,又去公立医院做了磁共振,医生说肌健断裂需要手术治疗,最后在市里大医院住院做了手术,打了5个钢钉,两家医院做的都是磁共振检查,前面一家没有查出说没事,能起诉误诊赔偿吗骑车摔伤在私人医院拍了磁共振医生说没事是肩周炎,两家医院做的都是磁共振检查,能起诉误诊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0-01-01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误诊造成骨折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2条的规定,经过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其近亲属可获赔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具体原则如下:
    1、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对此的理解应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死者近亲属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6倍。但如果是医疗事故部分责任,则还将打相应的“折扣”。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废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此的理解应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一级),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患者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为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3倍。但如果是医疗事故部分责任,则还将打相应的“折扣”。如果构成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十级),且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的
    0.3 倍。而如果是部分责任,“折扣”一打,所剩已廖廖无几。
    3、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构不成残疾,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就不可能获得。
    4、以上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应以医疗事故发生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年平均生活费,又称为人均消费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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