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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都是北京户口,妻子不是农户,丈夫是农户,当地派出所要求父亲不带户口,必须和母亲定居是合理的吗?现在,由于教育严峻的问题,母亲定居的话,孩子的上学接送非常不方便,现在问题仍然僵化。

教育 2020-01-02 13: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孩子落户既可以随父亲落户,也可以随母亲落户,
    1. 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 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以本人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为原则;  
    2、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要在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应具体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转学籍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 你好!孩子的户口原则上可以随父母任意一方落户(空挂户、限制接收的集体户口除外),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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