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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领结婚证明,举行婚礼是合法的夫妇吗?

离婚 2020-01-03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4年后的习俗婚礼,可以视为未婚。
    2、没有结婚,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3、房产是小张父亲购买的,可以视为小张父亲赠与小张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如果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协议分手。
    5、这样的情况,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以后再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双方来说,再谈恋爱结婚的,属于二婚,在中国现有的世俗观念中,二婚对于双方再次择偶来说都是有负面影响的。
  • 没结婚证有户口本,不算合法夫妻。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是否适合法夫妻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因为依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解释:自1994年2月1日后未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只能算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领证而同居在一起的视为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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