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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刚结婚大约一个月。我丈夫不工作。我是残疾人。后来,在一次愤怒的争吵后,他离开了我呆的城市。现在他已经结婚四个多月了。作为丈夫,他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现在我想离婚,但是他们要我偿还所有的彩礼钱,包括我买的珠宝钱。你好,我刚刚结婚大约一个月。我丈夫不工作。我是残疾人。后来,在一次愤怒的争吵后,他离开了我呆的城市。现在他已经结婚四个多月了。作为丈夫,他从来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现在我想离婚,但是他们要我偿还所有的彩礼

离婚 2020-01-03 1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二》(2004年4月1日公布实施)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离婚和是否残疾无关吧,就好像他们之前结婚一样,孩子要看年纪,太小的判给母亲,大一些让孩子自己选择。不过另一方还是要支付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抚养费,直到成年为止。财产如果没有婚前公证过,那就平分。
    当然了,这还会考虑双方的具体收入多少以及身体状况酌情处理的。也可以更具双方自愿的原则来按双方的协议来分配。
  • .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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