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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离婚诉讼于3月10日提交,至今尚未得到通知。这是怎么回事?

离婚 2020-01-06 0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夫妻双方如果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完成离婚,无法就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合意的,就要通过下列的条件选择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1、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则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是否超过一年,如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4、一方在国外定居,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5、双方在国外定居,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6、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7、双方均取外籍,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被监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监禁地法院起诉离婚。
  •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协商。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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