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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新农合报销的,我是农村的,我外第打工,我想去市里医疗做手术,是先到县开转院证明去做手术,还是先到市住院在开转院证明呢,你好我是新农合报销的,我外第打工,我想去市里医疗做手术,还是先到市住院在开转院证明呢

医疗纠纷 2020-01-03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 职工、退休人员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部分重症疾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的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统筹基金的"封顶线"时,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负责理赔,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为: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一个年度内,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比例支付的费用最高为每人30万元。另外,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重症疾病,在3万元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医疗费(不含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数的医疗费和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4000元的,由商业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补助。
  • 社保和农村医疗保险只能买一种的,所有医疗报销就只能凭发票报销一次。
    1、《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中三个险种是不能重复参加和享受待遇的。
    2、有的地方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造成信息不互通,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无法判断办理人员所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
    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同时参加了两个以上的医疗保险险种,在享受待遇上应该是就高不就低,且不能同时享受两个险种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已报了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比较高)的,如果还参加了新农合(待遇比较低)的,新农合就不能再报销了。
    3、对于已经参加有两个以上险种的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留基本医疗保险中其中一个险种就可以了,对于重复参加的医保险种可到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医保险种中止手续,把重复参加的保险停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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