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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利贷是多少利息?

债权债务 2020-01-03 1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贷款利息,但是超出了我国法律保护的范围的利息,对方拒绝给付的,我国法律不会要求对方保护,即不会保护债权人这部分利益,但是如果债务人主动给付,则法律也不会要求债权人返还,具体的范围是24%-36%,如果超过36%的部分则法律不会保护。
  • 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6.00
  • 在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产生法律纠纷时支持同期基准利率四倍以内的利率水平,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不同期限的基准利率不同,高利贷的法律认定还与期限相关。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一年期,基准利率为6%,4倍为24%,即超过24%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就一年期来说,10000元,年利息不超过24%*10000=2400元不算高利贷。
    现行基准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
    5.6%;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③一至三年(含)
    6.15%;④三至五年(含)
    6.4%;⑤五年以上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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