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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申请办理的公共租赁房,如今离了婚能够 退房流程吗

诉讼 2020-01-05 2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租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但是,由于夫妻离婚后如果继续住在一起,难免发生纠纷。所以,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会将房屋的租赁权归一方享有。
  • 怎么写退房申请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退房需要哪些程序  如果购房者想要退房,买卖双方通过协议、判决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并退房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步: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
    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第二步: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  第三步: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该《办法》中没有提及在租赁5年之后,承租人可以购买所租住的房屋。

    1、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
    (一)项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2、重庆地方实施细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出售管理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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