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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农村妇女,自小在村里长大,结完婚后,由于老公是城市户口,没有房子,就居住在我的娘家,2003年我把我的户口迁出,单独立了一个户口本,户主是我,还在老房基的旁边盖了一间瓦房,当时还给村里打了一份申请,要求扩大房子,但是村里也没有给我明确答复,我又盖了一间房,可给村里拆了3次,我就问申请的是,他们说不见了,就这么把我打发了,后来村与村合并,好多违章建筑都盖起来,村里还是不让我盖,现在要拆迁了,村里又说,女儿身不可以有房,不能享受任何待遇,我也想尽早拆迁,不想做钉子户,可村里就是不给房,说要放可以,先办离婚手续,离了就可以有房,请问我现在该怎们办?

离婚 2018-08-24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农村房屋没有任何手续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法院不予分割处理。  
    2、在离婚时,法院只处理所有权明确的财产,对于所有权不明的财产,法院不予处理。  
    3、对于暂时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如果离婚之后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再申请法院依法予以分割。在未取得所有权之前,法院不予处理,但可以判决由双方或者一方使用。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首先去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户口簿,你没有身份证,可能补不上,需要你所扔掉户口簿上的其他人(必须有身份证,最好是户主)带上身份证就说找不着户口簿了,要求重新打印一份户口簿,如果顺利,到派出所办理,几分钟就好。


    2、办理好户口簿后,可以询问民警去哪个派出所或分局或公安局补办身份证,你带上新补办的户口簿,到你们当地办理身份证的公安分局或公安局补办身份证就可以,如着急,可以要求先办个临时身份证,最快当天就可以办出来。


    3、身份证办好后,如你和配偶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事宜已达成一致,你就和你的配偶都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即可。

  • 离婚时夫妻拆迁安置房怎样分: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知识  动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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