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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股票中投入3万元,不到一年就要求退还股票,公司发行数据财务报告书通知债务,无法退还股票。

合同纠纷 2020-01-04 1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可以转让股权或申请退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每一个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的公司组织形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因此股东退股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但同时我国公司法又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退股再由其他股东购买,实际上是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由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但股东之间转让出资无须经过股东会表决。转让出资的股东与受让出资的股东双方应签订转让出资的协议;其中对双方转让出资的数额、转让的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约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规范双方的行为。   温馨提示: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   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   
    2、股东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要转让股权的股东才能将该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除以上两点之外,股东在转让股权时还要注意一点,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以章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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