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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父母修的房子,现在搬到我名下,如果我和丈夫离婚,他是否有权利

离婚 2020-01-06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房地产纠纷中,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能够达成协议的,直接到明证部门进行离婚登记的有关办理,并依法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将离婚协议备案即可。不能协商的到法院由法官进行依法判决即可。
    法院会以平等为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配。
  • 房子的分割要根据房子的性质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认定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适当多分;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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