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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丈夫七年没在一起了,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0-01-04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 1.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协议离婚,一条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不可能自动解除。
    2.、在诉讼离婚中,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在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的,半年后也不会自动离婚,只是半年后,原告才可以再次起诉。无自动离婚一说。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情形。如果双方想要离婚的,只能够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或者到法院依法进行离婚诉讼申请的方式离婚,否则均为合法婚姻。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依法通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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