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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威胁说要用借条借钱,但是钱已经还了!我没有拿回我的借据!对不起,借据仍然有效吗?

债权债务 2020-01-12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际上,两者有很大区别。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通常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  在民间借款和交易中,借款方或欠款方经常会向对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实际上,两者有很大区别: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通常在债务人出具欠条前,双方已有经济往来,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款项,但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由债务人出具欠条。欠条应当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即在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的形成以以往的经济往来为基础,但其本身并不能代表以往的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借条或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债务人届时不履行清偿债务的,则债权人以此作为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故此类借据和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是一致的,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
    (1994)35号中也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所以,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1、欠款有欠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
    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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