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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现在我爸爸也打算去当地的公证所做家庭遗产公证。 请问公证的时效是长期有效还是有时间限制

综合法律 2020-01-05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 遗产继承公证书范本: (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生前住_省_市_街_号
    继承人:__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省_市_街_号。是_的_。
    ____,男或女,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省_市_街_号。是_的_。
    查被继承人_于_年_月_日因_在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等。
    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的父亲_、母亲_分别在_年 _月_日和_年_月_日先于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儿子_、女儿 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女儿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的遗产由其妻子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
    __年_____月_____日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
    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公证处的拒绝公证不服,或者认为公证员处理不当,可以向该公证处所在地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是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诉。
    公证处或者它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已经发出的公证文书有不当或者错误,应当撤销。当事人虽然有申诉的权利,但要正确行使,不得歪曲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诬告,不得扰乱公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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