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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 猥亵的孩子。 现在拘留着看。 已经过了三天了。 有解放某人的方法吗? 最糟糕的结果是?

诉讼 2020-01-13 13: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要行为符合猥亵的话,就要符合猥亵的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只要行为符合猥亵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成立猥亵,按猥亵进行处理。
    至于是否会被拘留,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猥亵儿童罪的刑罚规定: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哪怕虽然只有1克,如果是贩卖的话,也要判刑。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只是自己吸食,即持有,且只有1克,那么不算犯罪,只是治安处罚,不过无论怎样,绝对要强制戒毒。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A.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C.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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