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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期交房怎么办,房地产经纪人说没过期,县里发出了停止通知,想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0-01-07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
    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 开发商逾期交房起诉的请求及证据材料
    一、证据材料
    (1)开发商的主体资质情况: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可以由律师协助调取)
    (2)房屋买卖相关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入伙通知书等等。
    二、诉讼请求:
    一般有三个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房屋;

    二、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人民币XXXXX元;
      第
    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费用
    立案费、保全费(如申请)、律师费(如聘请)、交通食宿费(如自己起诉)开发商策略
    一、开发商一般会称,房屋延期交付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原因,与自己无关,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通知业主入住,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强行要求业主签订同意接受开发商的条件并签订和解协议或签署放弃赔偿要求的承诺书,否则,不予配合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对策
    一、寻找开发商所称不可抗力不成立的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二、一般合同会约定,发生不可抗力后,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而开发商一般不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合理期限内通知业主的。开发商未通知表明,没有发生不可抗力或不可抗力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三、拒绝签署开发商事先拟好的协议或承诺书,但注意保留证据,以证明未能按照入住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办理入住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
  •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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