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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三月份开始在施工现场工作,并立即完成。如果完成后老板不付工资,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1-08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你与工厂已经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调整与保护。
    3.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订立的,需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最长时间为十一个月。如果你工作时间不超过2年,可以主张该权利。
    4.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劳动纠纷,可以协商沟通解决,不能调解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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