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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XX招聘教师,民办学校人事代理要求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因为我是民办事业编制,我填得历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没有单位报考证明也给过了。后来我考上了,我原工作单位和原学校都同意我辞职。但是温州XX说我之前没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让我参与体检。让举报的第二名替补民办学校人事代理要求出具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因为我是民办事业编制,资格复审没有单位报考证明也给过了。

合同纠纷 2020-01-10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除有毒有害的岗位的明确要求,普通岗位并无明确要求。劳动法律对未成年工人(16-18岁)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人,在入职时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而且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每年一次,只至满18周岁,满18周后,距上一次体检超过半年的,需再体检一次的。
  • 公司不让辞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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