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 不知道的借款不还给他,发小信也不还,怎么办好呢?可以叫警察吗?怎么办法?

综合法律 2020-01-07 2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借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借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 1、如果在借贷关系建立的过程之中,并未涉及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赌博、敲诈勒索等违法或犯罪行为,当事人报警后,警方会告知当事人走正常的诉讼程序,不会介入民事纠纷。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问题,债权人可以搜集整理客观有效的证明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的证据,向被告人住所地或常住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以实现主张债权的合法目的。
    2、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16条、217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