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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付了租金和押金。我已经把车还了,但是他们没有把押金还给我,也没有给我合同收据。我怎样才能取回押金?

合同纠纷 2020-01-06 15: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租车的时候,会签订合同的,合同里应该有押金退回的时间约定,过期不退,一般可采取电话催促的方式。

    如果拖的太久,租车公司态度恶劣,可以投诉到当地的运管部门。

    再不行的话,可以到百度口碑上揭露真相,相信今天的任何商家都不希望自己的丑事被宣传出去。
  •   每位客户在租车时都会签订一个租车合同,合同内容是固定的,我们无法改变,并且由于合同条款一般较多,篇幅较长,大部分客户看都不看就签字。不过我们建议合同内的一些责任归属问题还是要提前问清,以防后续扯皮。
  •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承租人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出租人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 租赁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如需要终止,应当取得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而强行终止的,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退还押金和租金。
    如果出租方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租赁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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