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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时,房产证尚未签发。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房产纠纷 2020-01-10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个人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二套最低首付50%,三套以上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卖共有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单位或个人购买已出租的房屋后,不得强撵住户搬家。房屋成交后,买方应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凭合同,不得单方变更或终止原租凭合同。 
    4、个人购买房屋,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单位购买公房必须有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单位因特殊需要购买私有房屋的,房屋在城区、近效区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5、单位向本单位职工出售住房或房屋经营单位出售商品房屋买卖价格,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买卖房屋,双方须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持房屋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7、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到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证。  
    8、买卖双方或一方本人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 政府不承认 不受法律保护
    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卖房人只有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从而有权处分该房屋,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
    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 通过中介购买的二手房,在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之后,一般一个月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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