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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房屋的截止日期已经到了,但是房屋的迟装给业主造成了不便,但是开发商拒绝赔偿,所以业主推迟了房屋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不交付房屋是否有害?

房产纠纷 2020-01-06 2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经催告,可以直接起诉,但只能要求赔偿迟延交房违约金,不能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业主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包括:


    1、开发商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要如何退房?
    1、先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然后,由业主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2、业主先到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然后,业主再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业主全部购房款、利息及其它办证费用;
    3、业主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开发商将首付款、已还按揭款及利息、其它费用返还给业主,业主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本息也委托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解除担保贷款合同。
  • 开发商违约不交房,房贷可以停止吗?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功能一是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二是补偿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三是制裁违约方。不交房是开发商的事,和银行没关系,这是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来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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