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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个人合伙没有注册,合伙企业法中的“有限合伙”是否适用?

公司企业 2020-01-08 0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
    合伙企业的清算流程,可以分为二种清算流程,即普通清算流程和特别清算流程。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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