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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煤矿拉伤了右腿韧带,没有报告工伤。我在二月份休息了一会儿,拿到了一个月660元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0-01-06 09: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 属于工伤,根据治疗情况,医院给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资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发生工伤后看缴纳的社保里面是否含有工伤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护理费。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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