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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男方结婚20年,现有1子,自婚后家中所有积蓄均由男方掌管。现如今夫妻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孩子归男方抚养,自行现住有房子,并给予女方1万元。现如今女方无工作,身体不好,如何才能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谢谢!

离婚 2018-08-25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2,你老婆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老婆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你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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