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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我就是女性被上诉人。15日内答辩状写好以后。能够不上缴吗?能不能复庭论文答辩?

离婚 2020-01-07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范本:
    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电话等。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进行答辩。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
    4.答辩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例如答辩请求:不同意离婚
    (二)事实和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3.针对之前答辩请求进行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
    (三)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某,男,汉族,19**年月 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区##住宅区##单元##室,身份证号:36************,联系电话:。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请求,无论谁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不变。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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