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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受伤,右腿股骨颈骨折。经过治疗,我的情况有所改善。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劳动纠纷 2020-01-09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摔伤(受了工伤),劳动者应当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对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 发生交通事故后骨折能否评级要看骨折恢复的情况,如果是四肢关节、颈腰部等处,还要看有无内固定。在骨折愈合情况良好、内固定在位不影响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三个月是可以鉴定的。
    但是如果骨折愈合欠佳,或者内固定对伤残级别有影响,则需要等骨折愈合或者内固定去除后才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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