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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十级具体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0-01-08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首先要算出总损失,在算出交强险应当赔付的数额,剩下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偿。
      第
    二、下面是大致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X伤残系数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
      
    3. 误 工 费: 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该省城镇在岗职工日工资
      
    4. 护 理 费: 该省护理工同行业日工资 X 住院天数
      
    5. 营 养 费: 该省标准 X 住院天数
      
    6. 伙食补助费: 同上
      
    7. 交 通 费: 适当
      
    8. 财 物 损失: 据实计算
      9.鉴 定 费: 据实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 据实计算
      
    11. 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5-8千元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 X6个月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适当主张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项目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 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方式,和解: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我建议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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