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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15年后可领取多少,每月可支付500多元

保险纠纷 2020-01-16 08: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保本身的纠纷,仲裁委是不受理的,这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比如说不买社保、没有按照真实工资标准购买社保等等。
    如果是因为社保引起其他问题,则仲裁委会受理。比如说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这个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这个时候你申请经济补偿仲裁委就会受理。
    还有因为单位不买社保,而且地方政府规定不能补缴社保,对你的退休产生了影响,无论是缴纳社保年限不够不能办理还是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影响到你退休金的领取的话,是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因为单位的过失对你造成的损失,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这些情形是会受理的。
  • 社会保险分为好几种情况的:职工社保、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居民、未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员。
    1、职工社保(五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1%,以个人缴费基数乘以11%即为个人月缴费额。
    该部分是由单位每月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来说参加的是养老保险,也有许多地方将其与医疗保险捆绑。该种保险中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以个人选择的缴费基数*20%作为个人缴费金额,目前缴费方式主要通过银行代收,自己按年(也有地方按月)到银行缴付即可
    3、后两种都是按年缴费,均含养老、医疗,每年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缴费即可。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上是具体的失业金领取金额 ,至于时间的话,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还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选择到 律--伴,去进一步在线的与律师 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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