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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药十几万人,现在休息两个月刚出院,公司要我退休,也不买医疗保险,公司也没有清算,现在要办理退休手续,该怎么办?吃药要半年

公司清算 2020-01-09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 辞职申请符合辞职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三个月后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辞职申请人可直接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辞职手续。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到辞职申请人填写的"辞职申请表"后,在有关栏目填写意见并向所在单位调转人事档案,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申请人"辞职证明书"完成辞职手续。
  • 现在只有医保卡,但没有医保本。
    1.医保卡有着医保本不可比喻的功能,许多地方已经发放具有“五险合一”,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奖繁杂的社保、医保、公积金、储蓄等本、卡合一,方便携带、使用。
    2.随着各地社保、医保网络的建立,各类看病记录、购药清单、缴费记录在网上均可以查询,医保本最终将退出舞台。
    3 .医保卡的优势之一,是在住院看病是电子自动划出、划入,该统筹账户报销的费用,结帐时自动划入医疗单位,不需要参保人员先垫付,后期凭住院发票到医保中心报销,方便了参保人员,减少了奔波次数。
  • 工伤职工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对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级别为5至10级的,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另外,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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