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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承包钢结构工程,没有与甲方签订合同。 现在我们工人出了事故,我想问一下,甲方负责吗?

建筑工程 2020-01-09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x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xxx...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xx日,暂定于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x元。
    xxx...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xxx...
    第六条:乙方义务
    xxx...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xxx..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xxx...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x年x月x日由双方在xx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x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x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施工合同归责原则为严格责任,只要一方有违约行为,不论是否存在主观过失或故意,都应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如下几种:  
    (一)发包人未及时拨付进度款时:
    (1)承包人应按书面催告发包人,发包人在催告函的合理期限内未付清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可要求赔偿停工损失。
    (2)但承包人虽提出口头异议但仍继续施工的,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此违约责任时,因承包人举证不充分故而不予支持。  
    (二)中途停工:谁引起停工由谁承担。  
    (三)隐蔽工程:隐蔽工程经双方验收后,承包人继续施工而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若属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过错的,应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三无工程被责令停工的,承包人仍按发包人要求继续施工,其损失主要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次要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五)固定造价合同。遇到建材涨价风险时处理。  涨价属正常市场风险的,涨价部分由承包人自理。涨价超过正常市场风险的,承包人可要求增加工程价款。但是实务中很难认定,涨价风险是否属正常市场风险,因而—旦鉴定固定造价合同后不太可能让承包人追加工程价款。  
    (六)逾期交付,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支付约定违约金。倘若发包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发包人可要求对方赔偿。但作为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其罚惩性不强。故发包人要求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双方缔约时可预见限额。  
    (七)提前使用问题。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擅自使用所致质量等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但需明确的,即使是发包人擅自使用,也不免除承包人在合理期间对工程结构、基础工程的质量责任。  
    (八)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将工程及资料交付发包人。  实际工作中,常发生承包人因为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而拒交工程的情况。发包人无法行使占有、处分权利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之前,承包人拒交工程的,对承包人还是有好处的。按照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批复,同一工程有优先权,抵押权的,优先权优于抵押权。建设价款可就标的拍卖款,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而进行变卖的前提,承包人仍占有、支配工程。  
    (九)拒绝验收问题:工程竣工后,约定验收期满,发包人拒绝验收,承包人可单方与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费用各半承担。若因发包人拒绝提供验收资料、文件,致使无法验收的,视为发包人对工程已验收合格。  
    (十)拖欠工程款:应从验收后或约定付款期满之次日起算滞纳金。发包人拒绝,拖延验收的,应从约定验收期满次日起算滞纳金。未约定验收期的,以工程竣工:日或施工人要求发包人验收期满次日起算滞纳金。
  •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
    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
    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2、试用期只能由双方约定,而不能由一方来说。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由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加班工资你可以主张,但按照法律规定,你要举出证据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存在。一般来说,值班记录、考勤记录、单位的工作安排表等是最有力的证据。除此之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但效力较弱,被采信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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