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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的设立条件?

公司企业 2020-01-12 1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独资企业通常在工商局登记,要经营场地证明。今年办照不收费,个人独资企业不用验资。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网上下载或到登记处领取);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住所证明(经营场所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如果涉及行政许可要提供批准证明)。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
    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 关于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及宗旨;
    3、拟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本总额、类别、每股面值、发起人认购比例、股份募集的范围、途径;
    4、发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与负债、利润等情况(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没有该内容);
    5、公司的资金投向及经营范围;
    6、提出申请的时间、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发起人单位的公章;
    7、其他依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需要说明的情况。
  •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
    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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