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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别人打过一拳,嘴出血了,算轻微伤吗,能构罪吗?

调解 2020-01-12 1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轻伤刑事案件辩护方案的制定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首先第一步是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寻找无罪辩护的可能性。
    在确定了被告人肯定有罪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分析被告人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其他罪,有没有可能构成其他的轻罪。
    如果有其他的轻罪可能,可以做罪名辩护。
    在经过上面的思考后,如果认为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疑问的话,那么接下来可以做量刑辩护。量刑辩护也就是围绕量刑情节进行的,尽可能减轻被告人将要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辩护。
  • 算,轻伤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没有专门的轻伤标准,统一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法(司)[1990]6号 1990年6月20日发布 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110条规定,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8条规定,被处罚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
    (二)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调查或者侦查的;
    (三)不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第194条规定,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据此,如果是因为对方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准许。如到时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您认为公安机关有不作为的嫌疑,可以向警务督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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