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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判处一年缓刑两年,一年刑期届满,缓刑期没有去报案,被收监仍是一年监禁

刑事辩护 2020-01-19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
    不过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你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你的缓刑已经执行完毕。
  • 缓刑是给予被告人一定的缓刑观察期,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就不再执行判决的徒刑的一种刑罚方式n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没有发现应该撤销缓刑的情形,是不用收监的n同样的,如果适用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发现原来不漏罪,或者有实施新的犯罪,就必要要收监了。
  •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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