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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商品预售证书名来之前,交了10万美元的预付款,签了预约书。 现在开始靠近。 我不想买,可以退还预付款吗

债权债务 2020-01-09 0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当注意的问题如下:
    1、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楼盘、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商品房,请勿购买,也不要交纳预付款、定金、诚意金等任何名义的购房款项。
    2、慎交房款
    您在购房时请注意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等)交存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存账号应与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的监管账号一致。
    3、及时备案
    您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请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当地所在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您可通过开发企业提供的业务编码和查询码,登录您当地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业务查询;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合同,到当地所在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方案    
    (一)受理、审查  提交材料:  
    1、因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房屋转移的,受让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复印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原件)。  
    2、因继承、遗赠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办理预售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复印件)或接受遗赠公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3、因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生房屋买受人变更的,财产归属方可以单方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离婚证明(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原件(协议离婚的)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房产处分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4、夫妻共有的房屋,夫妻之间变称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办理预售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商品房预售合同变更备案申请表(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更名申请(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  
    (4)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买受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公证;  
    (5)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6)预购房屋已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变更的书面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时限:即时  
    (二)决定、告知  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准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变更备案登记表》,并送达申请人。  不予变更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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