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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由自己负责的,对方的车辆可以修理,并且他要求全部更换,我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0-01-11 0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 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关于交通事故全责的赔偿问题:
    1.如果是投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全保的话则一切费用完全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2.如果只投了交强险或者部分商业险,不是全保的话,则由保险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3.如果仅有交强险而无其他保险的话,则赔偿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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