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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被公司开除几天?如果被解雇,你能得到失业救济金吗?

合同纠纷 2020-01-15 17: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除,也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主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就是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劝退,字面意义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的含义,协商的目的是请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 享受失业金的前提条件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你被开除可以享受失业金。
    一、你原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在你失业以前已交清了失业保险费的个人部分的;
    二、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你原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部门社保机构(一般是就业服务中心或者失业保险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你现在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手续: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单位开出的了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复印件
    3、你的户口所在地或居民委员会开出的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 就可以了,一般审核需要3个工作日。
  • 员工失业,申请失业金,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应该非本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而且单位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离职后失业金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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