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赔偿中医疗费用交强险只能赔1万元,其余的由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请问在起诉时对商业险这块要第二次起诉吗?

交通事故 2018-08-25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并用时如何处理  
    1、先用交强险各项限额(死亡伤残有责限额11万、医疗费用限额有责1万、财产损失有责限额2千元);  
    2、对超出以上交强险限额的费用,按照事故双方责任进行补充。  例如:一起交通事故中你的车辆致三者受伤,其中三者伤残费用花费5万元、三者医疗费用花费2万元、三者财产损失3000元,合计73000元,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处理如下:  
    (1)在你的交强险项下赔偿伤者伤残费用5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  
    (2)超出部分按照同责计算如下:{73000元-(50000元+10000元+2000元)}*50%=5500元。  
    (3)合计赔偿为:50000元+10000元+2000元+5500元=67500元。  
    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三者险采取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会按照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来确定其赔偿数额。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交警责任认定认为你承担全责,那么保险公司承担第三者损失的80%;你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85%;你承担一半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0%;你承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95%。  
    三、第三者责任险能对哪些费用进行报销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一、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二、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