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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私人贷款,现在我给他一部分,他说只能给我开收据。 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纠纷 2020-01-13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五分利,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标准,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可以用房子抵押,但用房子抵押的,需要到房屋所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
    3、民间借贷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协商以抵押的房屋抵偿债务,无法协商一致的,出借人应当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抵押权的事实。然后,在判决生效后再强制执行该房屋。
    4、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24%,借款人自愿给付的,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36%。超过上述利率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 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合同: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七)、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1、民间借贷不论数额多少,最高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这是法律予以强制保护的利率标准。  
    2、如果约定超过24%至36%的部分,借款人已经实际给付的,也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不得以超过24%为由索回。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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