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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辞工书领导不批,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1-11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就是合理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一次性及时结算工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公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 试用期劳动者提前3天通
    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的合同解除合同权,3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用人单位是否找到人解体与此无关。
  • 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要单位批准  劳动合同期内,单位没有违法用工情况,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违法用工情况,随时可以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  到时间就可以离职,单位不结算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样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出充分理由。公司如违法辞退员工,员工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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