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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2018年11月28日签订的二手住宅买卖协定中,住宅总价为120万,买方最初只支付20万,但到目前为止半年多,买方的银行贷款都无法取得。 我该怎么办,中介说我们换了好几家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不违反合同我家在2018年11月28日签订的二手住宅买卖协定中,住宅总价为120万,买方最初只支付20万,但到目前为止半年多,买方的银行贷款都无法取得。 我该怎么办,中介说我们换了好几家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买

银行 2020-01-30 14: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2、审核。在提交申请后,贷款银行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签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担保。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即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或者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需要提醒想办理转按揭买卖双方,即便是双方的材料都齐全,转按揭的办理也不一定顺畅,因为涉及申请、过户、评估、担保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如果贷款买房后急需用钱,最后选择卖给能够一次性付款的买家,通过提前还款的形式取回房产证,在进行二手房买卖就可以了。还要提醒双方的是,办理转按揭后卖方就损失了之前还贷的利息,买房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保险、还要支付评估费、担保费等等,因此一定要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
    最好咨询相关律师后再做决定,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
    (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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