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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去年10月我与下家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我将一套农村拆迁房出售给下家,双方合同约定:总房款140万,下家先期付款85万,余款到今年6月再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同时约定,在下家确定办理银行通过后15个工作日,我们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我们已在去年十一月将房子交个下家了。但下家现在要求我们先给他们过户,他们再办理银行贷款!下家是否违约!

离婚 2016-06-27 17:2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办理,若无法按时交付余款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附:二手房贷款交易流程,首先签订好买卖合同,然后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批下来之后,然后到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将房本及过户契税票交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完毕银行放款到卖方账户。
  •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办理
    【追问】现在我们告知下家尽快办理银行贷款,但他们以办不出拒绝,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 按合同约定处理
  • 下家是违约的。
  • 您好!如描述属实,下家的确构成违约,但还是要看全部合同之后才能确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能给你专业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 如果你所说是事实,下家违约了,尽快联系律师催告,或者起诉
  •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 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办理时间。
    【追问】合同上注明:下家办妥所有银行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上家办理过户,现在下家要我们先过户,这与合同约定不符,现在双方多不让步,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回答】你有权拒绝先过户的要求;没有约定具体办妥所有银行贷款的期限,现在难以证明对方违约。
  • 对方贷不出款,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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