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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已经和我的私人老板一起工作两年半了,我还没有写合同或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要求他的工资呢?有法律保护吗?

保险纠纷 2020-01-20 1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厂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厂还没跟您的女儿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厂与您女儿之间的实际已经存在了劳动关系。
    厂方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厂不肯去申报,您女儿或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您这边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以下材料可以证明:有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和“报名表”等原件。
    有单位注册名字或LOGO的“工作证”、“服务证”、名片和工服、其他在职员工的证人证言。
  • 死亡工资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
    一、死者死亡后的遗产包括工资、股票等,都是可以由其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进行签收;
  • 工资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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